投資人

公司治理

風險管理

本公司從事衍生品交易,風險管理範圍及擬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如下:

  1. 信用風險管理:交易對象僅限於具有良好信譽和提供專業信息能力的金融機構和期貨經紀商。
  2. 市場價格風險管理:因為衍生品未來市場價格波動可能造成的損失,存在著不確定性, 因此,在進入市場後需嚴格遵守止損點的風險控制。
  3. 流動資產風險管理:為保證交易商品的流動性,流動性較高的金融產品為主要選擇。 受託交易的金融機構必須具備足夠的設備、資訊和交易能力,能夠在任何市場進行交易。
  4. 現金流量風險管理:為保證公司營運資金周轉的穩定性,公司衍生品交易的資金來源僅限於自有資金,其投資金額應考慮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的資金需求。
  5. 營運風險管理:
    • 應嚴格遵守簽核權限和內控辦法,並納入定期內部稽核審查,以規避營運風險。
    • 從事衍生品交易和保兌、交割等業務的交易員不得兼任。
    • 風險評估、監督和控制人員應與上述人員屬於不同單位,並向董事會或不負責交易或頭寸決策的資深經理人報告。
  6. 法律風險管理:
    • 與金融機構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都應盡可能使用國際標准文件,以避免法律風險。
    • 與金融機構簽訂的非標準化文件,應經外匯專業人士、法律或法律顧問審核後方可正式簽署。
  7. 商品風險管理:
    交易者應對所交易的衍生產品具備完整、正確的專業知識,並要求金融機構充分披露產品風險,避免濫用衍生產品造成損失。

定期評估方法及異常情況處理

  1. 從事衍生品交易的金融單位持有的頭寸至少每週評估一次,但業務需要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每月至少評估兩次,評估報告應當在提交給董事會授權的資深經理人。
  2. 定期監督交易及盈虧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時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當異常情況發生時,獲授權的資深經理人應立即向董事會報告,決定是否解除相關交易合同。

內部稽核制度

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應定期了解衍生品交易內部控制是否充分,每月對交易部門遵守衍生品交易處理程序的情況進行審計,並編制審計報告。 如發現重大違規事件,應書面通知各獨立董事。

編列參考目錄

公司從事衍生商品交易,應當設立「參考目錄」,目錄上載明品種、金額、董事會批准日期、審慎評估事項等。